驻华大使有什么特权及法律保护?

驻华使节享有外交豁免权,其主要内容有:人身、馆舍、住所和公文、档案、财产不可侵犯;使用密码通讯和可以派遣外交信使;在驻在国使用本国国旗、国徽;管辖的豁免;免纳关税和捐税,免除一切役务。详情可以查看1961年制定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回答三个问题:

1.遭遇强制搜身,外交人员可以向驻在国外交部门提出抗议,要求道歉,赔偿损失和惩办责任人。一般不会进行诉讼。

2.刑事豁免权是针对特定主体等而言,规定其具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限制人身自由、逮捕或审判的权利。当然包括该主体不受任何机关和个人的搜查。

3.外交人员享有豁免权,所以是不可能被驻在国法院判处间谍罪的。对于这种情况可宣布该外交人员为不受欢迎的人或将其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