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退票扣费标准
退机票扣手续费的标准,不同航空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头等舱、经济舱全价票:收取票价的5%退票费;9至8折:收取票价10%;7.5至5.5折:收取票价的20%。5-3.5折收取票价的50%;3折:不得退票;最低退票手续费不得低于50元人民币。
退票只能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和旅行终止地的承运人售票处或其销售代理处办理。旅客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24小时、2小时内要求退票,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两小时内要求退票,收取旅客票价2%的退票费。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后,要求退票的,按错过航班处理。飞机票也就是飞机票,是人坐飞机的一种凭证。实行实名制登记,即订票人需要向航空公司或代理售票处提供该旅客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护照号码或港澳台通行证号码,并出示证件后方可订票。机票分为特价机票、中转机票、电子机票、退改签等。
退票指的是将已经购买的交通、消费的票据退还的工作流程。
退票是在生活中经常碰到的情况。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使用票据,可以将其返还给原始售票者,这其中可能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退票必须是在票有效时间内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