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
法律主观:
一、广告合同的含义
广告合同的含义就是指广告客户与经营者之间、广告经营者与广告经营者之间确立、变更、终止广告承办或代理关系的协议。广告既可以是承揽合同,也可以是代理合同。要看广告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区分广告设计、广告发布等具体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广告合同的特征
广告合同的特征有:
1.广告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广告经营者,另一方一般是广告客户;
2.广告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服务性劳务,即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广告的活动;
3.广告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
4.广告合同只能是书面合同;
5.订立广告合同必须按照《广告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广告合同违约金的比例是多少
广告合同赔偿违约金比例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