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应急管理体系是指国家层面处理紧急事务或突发事件的行政职能及其载体系统,是政府应急管理的职能与机构之和。

区分自然性与社会性紧急事件、综合性与专项性紧急事务,形成集中统一的应急管理职能体系

突发事件不外乎自然性紧急事件和社会性紧急事件两大类。自然性紧急事件不仅本身容易直接造成灾难和严重的被动局面,而且还很容易引起社会紧张而转化为社会性紧急事件。因此,仅有专业处置能力而无综合处置能力作保障,就必定会导致十分严重的现实后果。社会性紧急事件对综合处置能力比对专业处置能力有更高的要求;综合处置能力不到位就将衍生出更广泛、严重的现实危机。

一般而言,两类紧急事件在更具体的类型上需要非常专业化的专项治理,从而构成专项性紧急事务;但一旦事态严重,就特别需要加以综合性的有效应对与处置,进而构成综合性紧急事务。而综合性紧急事务及其处置在应急管理体制中具有最突出的位置和作用,构成应急管理职能的主体和核心。专项性紧急事务及其处置在微观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但在总体上却只构成延伸性的应急管理职能。

无论是综合性还是专项性应急管理职能,都有管理和服务两方面的基本性质;只是有时应急管理更突出,有时应急服务更突出,有时二者都突出。完整的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应该是综合与专项和管理与服务的对应交叉,而不能有丝毫忽略或偏废。

总之,科学、系统地研究整个应急管理的对象与事务,并以此为基础,审度从日常管理中独立出来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系统,发现空白、遗漏或者残缺之处,填补和加入新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内容,由此确立和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的政府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和职责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司法实践当中“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的特殊形态存在,并不属于其他组织。系统厘清、大力整合现有的政府应急职能,形成一个相对独立、又与常规管理职能紧密对接和互补融合的应急职能体系

1、第一,要把应急管理从常规管理中独立出来,明确其性质、定位、范围,把握其规律、特点、原则和要求,弄清其目标、任务、条件、方式和途径,界定出一个成熟完备、独立专门的应急管理职能领域。只有这样,才能把应急管理职能体系界定和设置得更加科学完备和现实有效。另外,要结合行政改革,把政府应急管理的职能职责从政府常规管理的职能职责中具体、细致而系统地离析出来,加以系统的分类梳理和集中整合,形成专门而独立的应急管理职能职责系统。

2、第二,要把分散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进行适当的规划、调整、组合和集中,把薄弱和欠缺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大力强化起来,形成一套细致全面的综合性应急服务职能体系。换言之,就是要借助行政改革,把所有的(包括原来分散存在和运作的)综合性应急管理职能集中起来,加以科学的整合,消除重叠,填补空缺,统一运作,避免分散,形成一套集中统一、规范完善、切实高效的综合性应急职能体系。

3、第三,要在现行配置于各职能部门的专门性应急职能系列的基础上,对专门性应急管理职能和应急服务职能进行再提炼、再完善和再精专,形成一个高度精确有效的专门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同时,还要使之与综合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相互匹配、呼应和协调,形成一个完整完备、规范高效的国家应急处置职能体系。概言之,就是要把大量的专项应急管理职能也加以科学梳理和整饬,确保它们与综合应急职能更加契合,确保整个应急管理职能体系变得更加科学高效。

4、第四,要科学设定、正确处理应急管理与应急服务、常规管理与常规服务的相互关系。在此基础上,对综合性应急管理职能与应急服务职能之间的搭配组合、配置落实与操作实施进行设计和规划,确保两大职能体系相互匹配、高度协调,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完整、高效有力的综合性应急处置职能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一条 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