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出去的股份可以收回吗

法律分析:第一种就是员工主动辞职,按照约定全部把股份退退回公司。那么第二就是员工生病或者意外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员工已经提供了服务,已经拿到了股权要给员工,所以说没有完成的这个服务期限对应的股权继续给他或者以合适的价格把员工手中的股权买回来。第三种情况就是解雇或辞退的员工。这个会存在一定的争议。入股权时把规则写清楚写清楚,首先比如说激励对象如果出现中途犯罪,这样的情况下或者是有其他重大违反刑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遭到处罚。这是一种现象这样把这个规则写写进这个员工入股的协议里面,那么第二就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的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比如说我们做培训的把老师的这个课件还以及咨询案泄露给非公司付费学员,这就是属于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第三,违反和公司之间的这个,敬业静止的这个竞争的义务。还有第四就是员工和其他公司签署其他的一些事由和情形,企业在制定规则时也要考虑到员工,这个理解和接受的程度,同时要做到相应的公寓。如果发生前面的几种情况,企业要约定股份股份的这样的一个指定的一些细则,除了否定的社会规则,还要给予考核授予的规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