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亮的办案经历
兼职律师,本职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刑法教研室教师,1983年毕业后即从事刑法教研教至今,曾担任成人教育(现继续教育)院院长。能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而办案,利用广泛人脉关系,研讨案件,以认真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
兼职律师执业后,已先后担任各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五十余家、办理各类案件二百多起。近年来,办理的上海市第一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诈骗案(黄谨职务侵占罪)、“社保案”系列的李易曾受贿案、普陀区长征镇原镇长黄玮受贿与滥用职权案、刘从武公海杀人无尸故意杀人案、张翠华玩忽职守案、胡方德合同诈骗案、王佩玲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和妨害股票交易系列案等案件,均在理论上和法律上具有重大价值,不仅在裁判中由于辩护成功而受到控审机关的理解,而且在学校教学中也成为典型案例。同时,在律师团队的支撑下,办理了公司、股票、房产、知识产权及普通民事等诉讼与非诉讼,均有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