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律关系主体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有公民和法人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一、社会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应依据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律人格者应有自身的独立性;

2、赋予主体独立法律人格,必须对第三人有益无害;

3、赋予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其内部成员应利多弊少。

二、民事主体具有的民事权利

1、免受他人侵扰的自由;

2、作出自主决定的或向他人提出积极主张的自由;

3、这种自由是有保障的自由,法律不但保障这种自由的实现,而且一旦这种自由受到侵犯,民事主体有权请求国家发动公权力予以保护。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如是没有具体的对象,就将成为无法落实、毫无意义的东西。

2、民事主体受到的其他法律拘束,让要存在于一方当事人享有形成权的情形。例如在同关系中,当事人一方取得解除合同的权利,对方当事人即会受到相应法律拘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