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几年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相关知识补充: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
(二)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三)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计算。
租赁合同的其他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