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一项社会改革,通过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不仅有利于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也有利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同时,是保护中华民族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的迫切需要。二`要求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等殡葬法规政策为基本宣传内容,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简办丧事、实行火葬,坚决杜绝以罚代法搞土葬的行为;宣传群众自觉实行科学、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先进典型,制止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的丧事活动。特别是要针对在我市利用公墓(含塔陵)非法宣传投资买卖墓穴、塔位和牌位等殡葬设施的问题,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要注意加强对这方面的正确引导,帮助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殡葬改革是一项深刻的社会改革,其主要内容是:一方面是积极推行火葬,其实质是改变遗体处理、安葬的方式;另一方面是破除丧事中搞封建迷信的陋习,提倡厚养薄葬,节俭办丧事,反对大操大办,改革丧事的传统陋习。殡葬改革的目的是全面推行火葬,倡导生态葬,革除丧葬陋习,有效解决传统土葬占用土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火葬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处置遗体的好办法,被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火葬是科学的殡葬方法。它对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反对唯心主义,宣传唯物主义,都具有重要意义。火葬卫生。遗体火化后骨灰无菌、无毒、无味,不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火葬方便。人亡故后,可直接到殡仪服务站办理遗体火葬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方便现代家庭。火葬前丧属可在殡仪馆举行追悼仪式,寄托哀思;火化后骨灰盒可以寄存、邮递、携带。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秩序、危害公***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