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收入。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有:第一,取保候审人要有完全的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第二,取保候审人必须要与本案没有关系,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第三,取保候审人必须要有正常稳定的收入;第四,取保候审人必须要有能力能够履行取保候审的义务。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监督被保证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保证人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要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批准;监督被保证人在司法机关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监督被保证人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