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司法人员管理和司法队伍建设,成为
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必须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深化对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当前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一支靠得住的队伍。但必须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的高度,认真审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各地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干部、职工 50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13名,无编制人员5名。干部身份的39名,工人身份的11名。法律专业的占52 %,非专业占48 %,存在“四偏”现象,即“半路出家”人员比例偏高,从其他单位调入的19人占38%;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偏低,本科以上学历23人仅占46%;法律专业毕业人员比例偏低,仅14人占系统人员的25%;国民教育层次偏低,工作前学历为中专以上的13人,仅占系统人员的26%。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公检法机关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要在人员准入、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2、理论知识水平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细、不透,一知半解。对学习政治理论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