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法律文书是什么意思

生效法律文书是指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公文。

1、生效法律文书意义。

它是国家法律机构、法院、仲裁机构等发出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文书,经过依法合规的程序后,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生效法律文书的签发和执行可以对个人、组织或其他法律主体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和后果。

2、生效出现。

当生效法律文书出现时,受其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应按照文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行动或履行规定。如果对生效法律文书有异议,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提出申诉或上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生效法律文书类型。

判决书或裁决书。由法院、仲裁机构等根据法律和程序作出的对争议或纠纷作出决定的文件。法院调解书,指法院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或纠纷,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指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做出的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的文书。

常见的法律文书:

1、合同。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达成的法律协议,约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违约时可以作为证据进行维权。法院判决书,院对诉讼案件做出的判决决定的书面文件,规定了案件的处理结果和法律效力。

2、诉状。

诉状是起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包括起诉状、陈述事实、请求法院作出的判决等内容。赔偿凭证,赔偿凭证是侵权行为的责任方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项的书面证明,如赔偿判决书或赔偿协议。

3、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机构对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做出的裁决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被强制执行。遗嘱是个人对财产分配、遗产继承等事项进行书面表达的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