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时引用法律条款中的项是否要加括号 不要加括号。这个是条文的逻辑次序,规定了“款”中带“()”里中文数字是“项”。因此第几项的意义很明确了,加括号纯属画蛇添足。看看行政部门和法院等的文书你就知道了,从没有加这个括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