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范围权限

路政是交通系统的一支执法队伍,主要负责: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依法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道路施工,依法开展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检查监督所辖路段公路标志标线设置情况等工作。执法范围如下: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公路施工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实施公路路政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路政即公路路政管理,其属于事业单位,路政的工作职责是: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实施公路路政巡查;许可挖掘、占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路政执法的权力有:路政是管理和维护路产路权、保障畅通;制止、查处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毁坏和破坏路产行为。交通稽查是检查营运车辆超员、超限和有无营运手续; 是否运载禁运、限运物资;检查处理侵占、毁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上路拦车检查,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必须要在上级批准的巡查路段和稽查点进行执法。

法律依据

《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第十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权限实施行政许可: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许可权限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