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是做什么的
一、区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商务领域会展经济发展规划。 (三)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负责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和老字号、成长型、特色品牌培育。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特殊流通行业有序发展。负责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工作。 (五)负责组织参加国内外各类会展活动。负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类会展活动。参与和支持会展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以翠屏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协调在我区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牵头建设完善涉及国内贸易市场调控体系,负责市场统计监测调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稳定市场,扩大消费。 (七)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建立统计和监测体系,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组织协调解决商品市场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八)负责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承担“菜篮子”商品供应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和保供工作。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 (九)牵头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督促落实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负责服务业项目收集、储备、推进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服务业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汇总、监测、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会商机制。负责编制全区商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制订全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督促落实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信息体系。 (十三)编制全区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和重要物流节点、物流通道、物流园区(中心)规划等,出台促进全区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与其他城市的物流合作。协调推进公路货物运输管理及其配套政策落实工作。着力完善多层次物流节点体系,积极配合建设区域性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协调推进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 (十四)推进全区重大物流园区、城乡物流体系、物流多式联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组织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的申报,并参与相关审核。负责组织开展我区重点物流项目认定,全区重要物流节点与物流通道认定。负责物流业发展资金的申报、审核和使用绩效管理。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市场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建设完善市场规划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 (十六)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牵头制订市场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城乡流通体系规划,指导和协调流通领域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组织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市场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 (十七)制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引导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区性和跨区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职责分工管理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并牵头综合协调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工作。制订、执行鼓励加工贸易发展以及机电、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等促进外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跨区域经贸合作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贸易便利化。组织开展外贸主体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对外经贸交流合作,指导开展国际贸易促进活动,推进本地品牌国际化和外向型产业基地建设。 (十九)牵头负责服务贸易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协调全区服务贸易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做好对全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参加境内外国际经贸交易会、展览会等。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审批手续。配合省、市商务部门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我区对外投资(金融企业除外)、对外承包工程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办理。监测、分析、统计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运行情况,指导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助管理多双边对我区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区的赠款)。推动全区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二十二)承担协调组织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建议。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诚信建设。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制售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十三)牵头负责直销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拟定区级规划和政策。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打击非法集资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企业改革和遗留问题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依法行政,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承担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承担本部门涉及行政审批的相关工作。 二、区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商贸发展股。 (三)服务业发展股。 (四)市场体系与经贸发展股。 (五)市场秩序与法规股。 四、单位负责人:钟晓静 五、相关信息 (一)单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街30号 (二)联系电话:0831-8215230 (三)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