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小学生享有哪些权利

一、小学生的权利包括:

1、学生有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2、学生有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学生有权获得学校提供的在当前情况下好的教育。

4、学生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

5、学生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

6、学生有权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

小学生的义务:除《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权利外,还有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义务。

二、学生的基本义务

学生的义务是指学生依照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参加教育活动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依学生就读学校的类别与其年龄,学生的具体义务各有差别。我国现代教育基本法,即《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学生的基本义务专门作了规定,包括下列四个方面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

这项义务可简称为“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此处的“法律、法规”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

2、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