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后改革的教育改革
战前日本教育带有封建法西斯军国主义色彩;战后盟军总司令部连续发出指令,要求排除教育领域中的法西斯军国主义,禁止用神道进行宣传和教育。1947年 3月31日日本政府发布《教育基本法》,改革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实行与地方自治相适应的地方分权制,由民选的各级教育委员会负责当地教育行政及教员任免等事务。国民义务教育由6年延长为9年。通过教育开发“人材资源”,有力地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发展。
战前日本教育带有封建法西斯军国主义色彩;战后盟军总司令部连续发出指令,要求排除教育领域中的法西斯军国主义,禁止用神道进行宣传和教育。1947年 3月31日日本政府发布《教育基本法》,改革中央集权的教育行政体制,实行与地方自治相适应的地方分权制,由民选的各级教育委员会负责当地教育行政及教员任免等事务。国民义务教育由6年延长为9年。通过教育开发“人材资源”,有力地推动了日本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