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毕业生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创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电子商务创业扶持等。

法律依据:《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

第三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省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工种,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享受每人300元至1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还可按规定申请100-15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第五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依托“云南人社众创网”,打造“互联网+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帮扶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发挥创业导师帮扶作用,向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创业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服务针对性。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可享受免费培训和指导服务,可免场租费、水电费,孵化期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