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可以借给别人吗

不可以。印章借出就相当于是授权行为,印章借给他人使用,按照常理,非授权的情况下,公司是不会随意将公章外借他人使用,这就使得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此公章是授权使用印章的。公司作为一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

公章的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综上所述,公司的章不可以借给别人用。公章代表的是公司行为,如果他人利用公章签订任何文书的,公司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第二十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