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要遵循哪些原则?

为了维护法律顾问关系双方的利益,促进和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顾问律师在其法律顾问服务当中,应当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诚实信用

所谓诚实信用,是指为人要真诚,不虚伪,处事要守信,不欺诈。在人类社会活动当中,诚实信用可以说是立人之本,齐家之道、交友之基、为政之法、经营之魂,法律顾问工作无疑亦应当遵循此项原则。

二、合法原则

依法办事是法律秩序得以维持的事实要件,法律顾问工作无疑亦应当坚持此项原则。诚然,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之要求,法律顾问应当最大限度地维护聘方的利益,但并非意味着法律顾问工作可以无视法律的尊严。

三、预防为主

以服务内容是否与纠纷解决有关,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大体上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纠纷解决事务,即在聘方发生纠纷时,由顾问律师帮助聘方解决纠纷,如参与聘方以自助、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另一类事务是预防纠纷的发生,即对聘方在建章立制、行为决策、项目谈判、文书制作、法务管理以及法制宣教等法务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以最大限度地防范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