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养小熊猫判几年

私人养小熊猫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私人养小熊猫是违法犯罪行为,熊猫属于国家规定的濒危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物种,主要栖息地为四川、陕西和甘肃的山区。它头躯长1.2~1.8米,尾长10~12厘米,皮肤厚,体型丰腴富态,头圆尾短,雄性个体稍大于雌性;脸颊圆,有大的黑眼圈,黑白相间的体色有利于隐蔽在密林的树上和积雪的地面而不易被天敌发现。由于近亲繁殖不可避免,使得大熊猫致隐性基因的纯合,后代生命力降低,甚至畸型或致死。这种现象在动物园内人工饲养的大熊猫中也是一个严峻的问题,绝大多数个体是来自于同一野生地区,使很多在动物园中繁殖的幼仔在出生后出现畸型或者发育不良,大部分早期夭亡,种群难以得到维持和发展。因为大熊猫是世界上极其宝贵的自然历史遗产,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其生存和保护现状,为世人所关注。保护大熊猫的根本措施是保护大熊猫的栖息地,促进野外和饲养大熊猫的繁殖,完善和强化管理手段,采取科学的方法,为大熊猫的生存创造必需的条件,稳定进而发展大熊猫种群数量,发展和恢复大熊猫的潜在栖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