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性审查制度是一种什么制度?
合宪性审查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它是一种宪法监督。
合宪性审查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其作用在于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因此它也是一种违宪审查(宪法监督)制度。
合宪性审查,说白了就是审查一个法律,它的制定是否符合宪法的内容与精神。为了防止“恶法”“劣法”出笼伤人,就必须有相应的监督、纠正机制。
就比如孙志刚案,当时的《收容遣送条例》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宪法,孙志刚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此案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不满,最终此条例被废除。
合宪性性审查是有一定历史的。
最初是合法性监督,后又改为违宪性审查。这个源于日本,引进中国后,因为“违宪”名称太过于刺眼,中国施用的并不是很顺利。随时间推移,违宪性审查最后又变为合宪性审查。所以违宪性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就是名字不一样,但大体是相同的。
只有完善宪法的制度,对现行体制进行改善,才能推进合宪性审查。
合宪性审查的意义:
1、纠正宪法体制瑕疵。告的是法律,看法律是否合法,有利于法律的合理化。
2、是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机制。人民日益增长的基本保障的要求与政府不能全方位保障其要求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