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我们的房租还有一部分没交,房东让我们搬出,之前我们拖欠的房租不交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听你的描述,似乎你们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转租了,是吗?如果是的话,房东可以在租期未届满之前解除合同,而且你们还得支付到期的租金。

如果当初签合同时约定你们可以转租的话,那么房东在未到期之前让你们解除合同就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你们支付违约金。你们可以从应付租金里扣除,但是剩下的应付租金应当支付给房东,否则你们就违约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到期的房租该交就得交上,否则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千万小心这一点。

综上,建议先把到期的房租支付了,然后看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