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法律救助案例
山东潍坊杨女士发文称,2020年3月她因生女儿遭家暴导致瘫痪。杨女士称她向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报案后,警方曾在2020年6月中旬对其丈夫及婆婆开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杨女士向潍坊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定该《决定书》违法后,将潍坊市政府、奎文公安局及其婆家告上法院,法院二审判决警方重查。杨女士公公则称婆家并未因她生下女儿对她进行过家暴。奎文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不便回应。
根据杨女士的控诉,自己曾经被老公以及公公婆婆非法拘禁达80个小时最终导致自己无法站立。杨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2020年3月14日大约晚上10点,自己被老公和婆婆毒打,因为自己当时大喊救命,所以被邻居救到了自己家中。邻居观察自己情况后就想拨打120把杨女士送到医院,自己丈夫则阻止邻居拨打120,然后丈夫和婆婆将自己从邻居家抬回家中。
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广文派出所受理后,杨晓红提交了有关病历及诊断报告单,申请伤情法医鉴定。同年4月16日,警方带领杨晓红到奎文分局法医门诊处进行鉴定,但法医没有作出伤情鉴定结论。
6月15日,奎文分局给杨晓红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是:警方认为“法医对杨晓红的伤情没能做出等级评定”,因此决定对赵某华、婆婆赵某云不予处罚。
杨晓红不服,向潍坊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20年9月18日,潍坊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奎文分局作出的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但是,该行政复议决定并没有要求警方重新作出决定,于是杨晓红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6月7日,潍坊高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奎文分局作出案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属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因此判决撤销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处理。奎文分局、赵某华和赵某云不服提起上诉。 2021年11月1日,潍坊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此外,杨晓红还介绍,2020年5月,赵某华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但自己身体残疾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更无钱治病,所以当时没有同意离婚。赵某华的离婚诉求显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妻子杨晓红脾气暴躁,对孩子漠不关心,自2018年开始夫妻俩就处在长期分居状态,夫妻感情也彻底破裂,女儿一直都由自己和父母在抚养,因此离婚后也应该由自己抚养为宜。
2021年3月2日,当地法院民事判决认定,赵某华和杨晓红属于自愿登记结婚,且婚后生养了子女,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杨晓红不同意离婚,因此法院判决不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