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书评人马维,剽窃他人作品
上海书评人马维,又一笔名罗蒙,本名刁敏桓,请编辑老师和文友认准她,上海滩的剽窃贼!
本人郑重声明,以个人名义,对所有陈述负法律责任。若牵扯到第三方机构或其他人,没有不敬之意,感谢提供截图和私信马维身份的网友。
刁敏桓,已知有两个笔名,分别是马维、罗蒙,请各位编辑老师和作者朋友认准,谨慎合作。
本人2018年12月10日给她投稿,明确说明发表的前提是署名我的笔名, 刁敏桓反手就用罗蒙的笔名于当月19日将我原题《百年东京,从一场地震中崛起》的书评文章换成标题为《东京的一世纪》,正文全文复制粘贴发表在《中华读书报》,此行为是文人最可耻的剽窃抄袭行为。
红色加粗字迹为原邮件正文内容,非P图
2018年10月份,马维以某平台编辑身份约稿,价格是千字50元买断,她说收到我的稿件会给客户,至于客户拿到哪去发表,她不知道,如果通过了一个月支付稿费,未通过会告诉我,她提供的图书写完书评后我要通过某鱼平台卖掉,卖书钱从稿费中扣除。
我收到她从上海闵行区寄来的6本书,先后独立创作6篇书评投稿给她,其中有4篇1万多字分别被她以马维笔名发表在《深圳特区报》《法治周末》《中国美术报》的头版头条,而期间她从没告诉我这4篇书评是否发表,之前从豆瓣和约书评Q群得知她有不太好的名声,但没有实锤,我选择相信她,但还是在给东京百年史的书评稿子时特别强调要我的署名才能发表,但事后跟传说中的一样感觉自己被坑了,署名没了还拿了白菜价,因为我认为她开始就存在故意隐瞒,未按约定执行,感觉被愚弄,随即我在网上曝光,她开始说狠话,并很快寄来律师函(豆瓣和微博都还可以查看)律师函中说限期不删帖可能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正好被家人看到,老实人家没见过这个东西,让我少惹事,加之马维在微信中一副强势要告倒我的样子,我只能认怂,虽不情愿,还是删帖了事。
所有聊天记录都截图并录视频保存。
以上这件事本来双方约定不再重提,我这里不守约定地重提了,抱歉,因为有一件事让我非常气愤,我不得不从头说起。在我强烈要求我的书评文章必须以我的笔名为前提发表,在微信和qq邮箱里都跟马维明确提出要求,特别是邮箱投稿里红色加粗标注,但她完全无视我的要求,偷偷以她的另一个笔名罗蒙将我原名《百年东京,从一场地震中崛起》的书评文章改换标题为《东京的一世纪》,正文复制粘贴发表在《中华读书报》上,她以为换个笔名就没人知道,但前天我突然知道了,至此我对她的印象从骗稿变成剽窃抄袭的不良文人。
我联系该报的编辑王老师说明此事,王老师非常重视很快答复我并通知马维(罗蒙),马维微信找到我,故伎重演,说是一时疏忽搞错了笔名,但这篇书评文章在第一次支付我发现的4篇稿费前一个月已经发表,只是我当时不知道,而她也假装没发表没通过,等我发现已经过了四五十天,她稿费都领到了,也一直隐瞒,等我发觉了,她再回头找我私了,说这篇稿子她得到300元稿费,愿意再付300作为赔偿,这事就私了,笔名还是写她的。我不同意私了,如果说第一次骗4篇稿是她耍狡猾,引发纠纷和拖欠稿费,勉强说得过去,那么这一次纯粹就是法律定义的剽窃抄袭行为,我明确说明署名必须是我的笔名才能发表,她换了马维之外另一个笔名罗蒙拿去发表。当我不同意私了,提出和解的前提是要拿回署名时,马维又开始说狠话,她说上次我发帖侵犯她的权益,还能起诉我,连我认证的微博单位一起告上法庭,如果私了,就不起诉我。
但这一次我坚决不同意私了,我选择曝光此事,让所有编辑老师和作者朋友,读者朋友认清这个在悟空问答等付费平台上道貌岸然,在各大报纸媒体指点江山的文化评论人,书评人马维(罗蒙)的嘴脸。
我也非常想通过法律维权,但高昂的律师费让人望而却步,况且我面对的可能是一个团队,网友说马维在上海开了个顶点工作室专做写文章的生意,她(刁敏恒)本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又有校友在上海的律师事务所,随随便便就可以发律师函,所以豆瓣上很多与之合作过的作者只能吃哑巴亏,所有对她不利的帖子最后都会被她搞定。
我不知道这个帖子会不会再次在马维的各种手段下被迫删除,我只是希望在作者圈里,像刁敏恒这样的不良文人,少一些,也盼望着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法更加健全完善,维权成本更低,多多保护底层小作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