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人有哪些违法行为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有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会被依法剥夺继承权,从而丧失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不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而且应当剥夺其继承权。并且只要其有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即可,不管是否达到其杀人目的。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需要指出的是,只有出于争夺遗产的动机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才能确认其丧失继承权。因其他原因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则不能确认其丧失继承权。③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被继承人是指有赡养能力、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拒绝赡养或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被继承人的行为。虐待被继承人主要是指经常对被继承人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如打骂、侮辱等,但是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遗弃人、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剥夺其继承权。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是指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