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的牵连性
法律主观:
双务合同是合同双方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包括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