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取得
法律主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取得条件:1、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法律客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