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是什么?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各地发展情况及投入资金力度不一,有的已经达到“高级版”,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当地历史文化风貌融为一体,有的还是“初级版”,只是简单的整清楚、摆清楚。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个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工程项目结算不及时、项目验收程序履行不到位、工程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未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抽查某县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8座,包括小型污水处理站、微动力处理设施和人工湿地等处理工艺,除2座在建外,36座已投入运行。

由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主体大部分为村集体,长期稳定运营缺少持续的财力支持,投入运行的36座污水处理设施,有专人维护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仅3座。

整改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虽然通过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在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过程中应当坚持不懈地抓好此项工作,应该继续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

在整治过程中保护好村落格局,保留好农村原有特色风貌,让人记得住乡愁。并要关注落后及偏远农村的整治情况,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尽量缩小各地区农村的人居环境差距。

二、加强涉农项目监管力度。应建立完善涉农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标准、质量、验收审核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涉农项目都能够按照规定执行程序。

三、加强已建成项目设施后期运营管护力度。应建立健全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公厕等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措施和责任制,杜绝“重建设、轻管护”现象,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已建成的项目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