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平谷区某机械厂工人,现退休赋闲在家。2006年,我因一起交通事故被李某告上法庭,李某要求我赔

问:我原是平谷区某机械厂工人,现退休赋闲在家。2006年,我因一起交通事故被李某告上法庭,李某要求我赔偿经济损失三十多万元。我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不服,但是一、二审法院都支持了李某的请求。判决生效后法院对我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将我的退休金账户给查封了。我对此很有意见,因为我对判决不服正在申请再审,法院应该等再审程序完结后再决定是否执行。我现在年事已高又体弱多病,国家发的退休金是受法律保护的,又是我惟一的经济来源,法院不能执行。法院在案件再审期间就采取执行措施,查封我的退休金账户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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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一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或是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就该一判决结果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并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