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抓住偷狗贼暴打,致其中1人病危,他们是否需要为此负刑事责任?

滥用私刑,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更何况是在新社会,偷狗贼的所作所为虽然过分,但是他们罪不致死,即便有罪,也应该接受法律的审判,而不是村民私自将偷狗贼打到病危,村民必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事发经过

某地两名偷狗贼几乎要被当地村民打死,偷狗贼属于团伙作案,整个团伙一***有八个人,五天前来到村子当中,挨家挨户进行踩点,准备将村民养的狗偷走,事先准备好毒针,将狗毒翻在地之后偷偷带走,在实施不轨行为的时候被村民发现,两人慌忙逃窜,而村民发现自己家里养的看家护院的狗被毒死之后,愤怒不已,对两名偷狗贼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偷狗贼被打翻在地无法动弹,警方来到之后,将偷狗贼和村民全部带走,一名偷狗贼伤势比较严重。

场面非常惨烈

从现场曝光的照片来看,一名偷狗贼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看起来伤势非常重,头上腿部等还有血迹,而旁边还有十几条家犬被毒死,场面看起来十分惨烈,村民说已经找到了37条狗,其中有30多条狗已经被偷狗贼的毒镖毒死,还有20多条狗,至今还未找到。

村民所作所为有失妥当

我能理解村民的心情,因为在农村家庭当中,村民会把家里养的狗当做自己家庭的一份子,看到自己养的家犬被偷狗贼伤害,村民自然非常愤怒,偷狗贼被打到病危,虽然很可怜,但是30多条狗狗惨死在地的场面也非常惨烈,狗狗的生命也同样需要得到尊重。村民的所作所为,虽然从法律层面来讲是错误的,但是也应当酌情减轻惩罚。

村民的行为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按照我国法律来看。对于小偷实施盗窃行为,阻止小偷的盗窃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正当防卫也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尺度范围之内,盗窃并没有危害到别人的人身安全,如果是在制止小偷偷窃过程当中而产生的冲突,或者暴力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如果小偷的盗窃行为已经完毕,对小偷进行殴打,就属于防卫不适时,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村民的防卫也已经超过了必要限度。但是正当防卫这个限度非常难把控,从法律层面来讲,也很难去斟酌,偷狗贼虽然已经触犯了法律,村民并不是执法者,所以无权去审判偷狗贼

正义是需要法律来伸张的

现如今是一个处处讲文明,讲法律的时代,或许在多年以前,我们觉得给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一些教训,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现在处处都是伪正义,我们不应该打着正义的旗号去损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许有的时候你认为你是在伸张正义,到最后反而造成了更大的错误。除了法律和执法者之外,没有任何人有权去审判他人,更不能随意对他人的健康或者生命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