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违法行为有哪些
钓鱼违法行为有哪些介绍如下:
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没收垂钓器具。
一人一杆二钩钓鱼规定如下:
1、垂钓行为限“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严禁利用垂钓从事或变相从事生产性捕捞活动。
2、在非禁钓区,严禁采用串钩、爆炸钩,以及“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钓具、钓法进行垂钓。
3、禁止使用任何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可视性探鱼辅助渔具、船艇排筏浮台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如有存在交易垂钓渔获物,将其进入市场流通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4、区农业农村委将持续加强禁钓水域日常巡查,加大对渔具商店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做好源头管控,将长江禁渔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
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要将垂钓行为纳入渔政日常执法管理范畴,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探索实行持证垂钓管理制度,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