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纵火案遇难者全部确定,纵火人的疯狂行动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纵火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事件,不仅仅损坏了公私财产,严重的更是危害了人身性命。其纵火人需要承担死亡家属、社会的谴责,法律的惩罚以及自己内心的悔恨。

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一旦选择纵火犯罪这条不归路,就必定会受到社会的谴责。纵火也许只是纵火犯一念之差下做出的行为,但是也就是这”一念之差“给太多的人带来了不同程度上的伤害。如果只是金钱财产上的伤害还会有相应的弥补办法,但生命上的伤害却是永远也挽救不了的。无辜的人因为纵火犯的一个举动永远的失去了生命,那活着的家属又该怎样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一辈子也许都走不出这段阴霾,更不会原谅罪犯。

我国对于纵火行为是有明确的量刑、处罚条例的。对于情节、损失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情节严重、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罪犯,纵火犯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都只是外界对纵火犯的惩罚,而犯人内心的悔恨才是真真正正跟随一生的折磨。纵火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那些人鲜活的生命是自己亲手杀害的,而且纵火犯的家人也得不到以往的安宁,他们的儿女、父母从此无人照料,一直活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纵火犯的余生都会在后悔中度过。

无论何时何地,一定不要越过法律这条警戒线,其后果是难以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