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庭前会议意味着什么
一、召开庭前会议意味着什么
1、庭前会议只是庭审的准备程序,并非正式的审判程序。如果被告人不参加,并不影响其诉讼权利的行使;庭前会议是否通知被告人参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以及庭前会议来解决的问题而定,不能作出一刀切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二、开庭不请律师需要注意哪些
1、需要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达到指定的法庭。记住,切勿迟到,很多地方的法官对于到这件事情是深恶痛绝的,很有可能在超过传票规定的时间后直接以原告撤诉或被告缺席来处理,所以,万一没法在指定的时间赶到,一定要给法官打电话,告知法官正在来的路上;
2、开庭时必须遵守开庭纪律。例如:把手机关机或者调成静音,不得用手机录音录像,未经法官允许不得随意发话,不得随意在法庭行走等。总而言之,法官的开庭槌敲下之后,就得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庭审工作,一切听法官的就行了;
3、注意庭审技巧。作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如果案情简单,其实可以自己应付法庭庭审。关键的关键是听从法官指引。法官要求陈述时,没有要求陈述时,大可不必发言,即使对方当事人的陈述惹恼了,也没有必要针锋相对,因为在法庭上与对方当事人争辩毫无意义,法官不仅不会记录下来,而且十分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