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申诉之后多久会进行处理?

你好,根据你所提供的情况,我给一个前提,我国的申诉案件的成功率一般在1%左右。

下面我们再来看我国法律关于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的规定:

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

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

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

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

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新的证据:

(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②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⑤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⑥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三)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

(四)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

(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

(六)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⑦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违反专属管辖、专门管辖规定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使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管辖错误”。

⑧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⑨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⑩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下面我们再来看我国法律关于刑事案件再审的条件的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由于你没有表述你的案件时刑事或者是民事的,两类案件的条件我都给你列述出来。虽然看起来很多,其实很简单,就是事实+证据+是否有枉法行为。结合你自己的案子,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聘请律师为你做申诉。

我国的司法系统中,有专门的申诉审查庭,负责审查案件是否应当启动再审程序,实行法律监督。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