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法律分析: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目前我国实体店的售后服务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商家承诺,否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只适用于网购,而不适用于实体店。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