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大师请进,案例分析题!

(1)乙方铺设复合地板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2) 不可以,因为错铺地板的行为不符合我国合同法上的行为不安抗辩权的条件,并且题目中也未说明甲的每笔付款是按照装修进度给付的还是纯粹按时间。

(3) 不构成,因为地板经证实是复合地板非实木地板,说明甲有充分确信的理由相信乙是在违约,并且乙未就其违约行为向甲表示有补救的意思。由于地板至于整个房屋的装修占重大份额,实木地板和复合地板价值相去很大,并且地板一旦铺设好将很难再次拆分,并且拆分将会影响整体的工程进度及物的毁损,应当说房产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主给付义务的违反,因此甲可以以先履行抗辩权停止自己的给付义务。

(4)乙的合同解除权是不成立,因为乙提出的合同解除要求未有合同法上解除合同的条件,且在乙本身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合同会对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