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最早是谁提倡的

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西方,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西方历史。

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

在古代的中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大多数人认为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是错误,自秦一统天下,中国就实行了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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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在早期的古代中国(即夏商周),贵族实行多妻制,此时的“妾”是配偶的一种,等级低于“妻”,然而也通过正式婚礼迎娶。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中,为避免封建制度的继承关系混乱,“一夫一妻制”和“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都给以明确的规定。

但在实际生活中“一妻”的原则却未必被普遍遵守,有时会平妻的状况。譬如晋朝的贾充,获皇帝允许有李婉、郭槐两个正妻。敦煌出土唐天宝年间的户籍册中,可以发现许多二妻、三妻之家。在此后诸多金石雕刻和文学作品中也多有一夫多妻的记载。

百度百科-一夫一妻制 (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