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家机关发布假消息触犯什么法律?

冒充国家机关发布假消息触犯刑法,本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触犯刑律,犯招摇撞骗罪。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行为。假冒国家工作人员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构成招摇撞骗罪,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如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威胁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或者抢劫罪,由检察院受理侦查。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

个人建议

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为人的撞骗行为也可能骗取财物,但由于行为人采用的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段致使人民群众以为这些不法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为,因而直接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动。这也是本罪特殊的、实质的危害所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