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刚使用10年,未备案,村里组织村霸要收回荒地,转包村霸,请问是否有法律支持百姓权益?该如何维权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未经确认,荒地应属于集体所有。但你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1.可以向村委会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要运用诉讼的途径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