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我知道我很冤,可我没有办法!我知道这不是最后的结果,可我不知道该向谁倾诉!请好心人帮帮
1、如果双方有劳动合同,上述法院的判决我认为值得商榷。
2、如果双方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你的权利要保护太难。因为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都可以解除,只是单位要解除也需要履行一个通知,但是,如果单位主张你自动离职,那就难办了。
3、已经二审,不服可以申请再审或到检察院申诉控告,要求抗诉。
4、医社保部分,你可以要求劳动部门或是税务部门履行其职责,要求其向单位征缴或是补交。不行,可以起诉行政部门不作为。
5、人才档案,应当了解清楚究竟是何原因、什么程序被调走的,人才有无过错,如果有,人才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