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华人继承国内遗产

法律主观:

随着人们家庭财产种类及数量的不断增多,亲人去世后,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继承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而涉外继承问题也成了其中不可回避的一环。 案例回顾:美籍华人国内继承遇难题 小汤山镇某高档别墅区业主赵甲,是原在中国外交部工作、退休后加入美国籍的美籍老年华人,现在绝大部分时间都在中国生活。 赵甲的弟弟赵乙因患癌症去世。去世前,赵乙留有一份 遗嘱 ,其中一条表示“赵乙名下的别克GL8旅行车由哥哥赵甲继承”,遗嘱对赵乙别的财产也做了明确处理。 但还是发生了难题,赵乙的妻子已故,其独生女儿赵丙虽认可这份遗嘱真实有效,可车管所就是不给办理过户手续,说“必须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过户”。数月里,赵甲四处求助,均未果。 淮南 律师解答 出具调解协议 法院 确认后过户 昌平区 司法局徐某、李某某:司法部门与车管所外事科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车管所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此事需解决三个问题,一是 遗嘱继承 人赵甲能否作为遗嘱继承人,二是美籍华人能否享受中国公民的购车资格,三是遗嘱继承需要法律文书。 昌平小汤山司法所认为,赵甲虽然是第二顺序的 法定继承 人,但《 民法典 》没有规定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人;赵甲继承别克GL8旅行车也不是享受中国公民的购车资格。 经车管所向上级部门申请后,得到回复,“必须要有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否则车辆不能过户”。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召集赵甲、赵丙进行调解,并出具了第一份涉外编号的《 人民调解 协议书》。 该协议内容主要有三项:赵甲、赵丙既是叔(伯)侄(女)关系,也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赵丙自主自愿确认赵乙生前所立遗嘱完全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自觉执行遗嘱内容;别克GL8旅行车由赵甲继承。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赵甲、赵丙二人到法院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法院出具了裁定书,认定《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次日,赵甲在车管所顺利办理了 车辆过户手续 。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籍华人如何处理国内继承难题的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法律客观:

华侨及外籍人可以继承其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合法遗产,在申请继承遗产时,应办理如下手续:一、首先向居住国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证明申请遗产继承人的职业、住址、与在华死亡人的亲属关系。申请人申请的公证书须居住国外交部或由外交部指定的办理认证的其他官方机构和我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二、来华向遗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申请人持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如有遗嘱应同遗嘱一同)亲自前来办理,公证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审核后,如果经审核认定符合《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颁发继承权证明书;三、申请人凭我国公证机关颁发的继承权证明书向遗产管理部门(如银行、房地资源局等)按法定程序和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办理遗产继承事项;四、遗产继承人需要证明的主要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遗产继承人也可以在我国有关地方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核发继承权证明书;五、遗产继承人不能亲自来中华人民***和国申请遗产继承的相关手续,可以委托其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的亲属代为办理,没有亲友的,可委托遗产所在的法律顾问处推荐律师办理。在委托律师办理的情况下,申请人须办理委托书;六、委托书的内容应写明受托人的姓名、住址、权限。委托书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生效;七、在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时,申请人可向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的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和国继承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