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隔离的期限

强制戒毒隔离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的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

防止吸毒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以下是一些建议:

1、远离娱乐场所:尽量避免去网吧、游戏厅、K房、酒吧等吸毒和贩毒常出现的地方,避免与吸毒者或贩毒者接触。

2、培养良好习惯:从行为上做到拒毒的最基本方法就是要摒除不良嗜好,养成好的习惯、好的行为模式,不吸烟、不过量饮酒。

3、警惕陌生人:不要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饮料、零食或香烟等,防止被毒品侵害。

4、保持警惕:保持与他人沟通顺畅,及时纾解心中困扰,减轻内心压力,避免因为情绪低落而寻求毒品安慰。

5、寻求帮助:如果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吸毒的倾向,应该及时寻求帮助,如向警方报案或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综上所述:防止吸毒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需要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同参与和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