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发短信通知对方不回复,有法律效力吗

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发短信通知对方不回复,还是有法律效力的。通知解除合同的效力符合下列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通知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4、通知的形式符合法定条件;

5、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依法解除,通知不限定于书面形式。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