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历史发展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批准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到2003年11月,当时的全国132家证券公司中已有70家开展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资产总计近700亿元,资产管理形式也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即一对一的资产管理业务)向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即一对多的资产管理业务)发展。

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证券行业多年累积的风险呈现集中爆发状态,证券公司面临行业建立以来第一次行业性危机。据事后摸底核查,当时全行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640亿元,违规资产管理1853亿元,挪用经纪客户债券134亿元,股东占款195亿元;超比例持股99只,账外经营1050亿元;84家公司存在1648亿元流动性缺口,其中34家公司的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证券公司的风险已经严重危及证券市场安全,波及社会稳定,成为制约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情况十分严重。

从2004年8月开始,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中国证监会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对证券公司实施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清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当时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由于行情市场持续低迷,证券公司把资产管理作为融资工具,向客户承诺作出保本保底。这在熊市的时候无异于饮鸩止渴,进一步加大了证券公司亏损。可以说,当时几乎所有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都有保本保底条款。

2007年8月,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宣告完成。在这过程中,几乎把所有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全部清理完毕。同时,2004年以来陆续发布了创新试点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的评审标准,经专家按程序严格评审,到2006年6月已有15家公司取得创新试点资格,15家公司被评为规范类公司。证监会允许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试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陆续放开了几家证券公司的产品审批,包括招商证券基金宝、现金牛,中信证券的中信1号,国信证券的金理财系列,光大证券的光大系列,东方证券的东方红,华泰证券的紫金系列。

随后,约在2010年期间,证监会逐步放开了产品审批限制,逐步允许评级为B类以上的证券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产品。同时证监会也修订了原有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及集合理财、定向理财、专项理财等条例。

2011年,证监会进一步放开了产品限制。把审批集合理财的审批权下放到部分派出机构,而不是原有的统一由证监会进行审核。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进一步丰富,从业人员也逐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