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主观题选做题是哪两道

法考主观题选做题是行政法和商法。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3、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包括现行法律规定、法律职业道德等内容。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报名程序:

1、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及有关文件中公布。

2、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3、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报名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

4、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