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夫妻生活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 婚姻法 》将废止。 其实夫妻生活当中无非也就是柴米油盐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生活琐事,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夫妻之间的性生活,这也是很多人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所以产生了 离婚 的这种想法的关键原因。其实现在很多人对这个话题并不觉得特别的隐晦,人们甚至比较关注于关于夫妻生活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夫妻生活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对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做了规定。忠实义务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具体有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 同居 住。一般包括通奸与姘居,不从事性交易等。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配偶权的核心是性权利,这种权利义务的实现需要双方同时履行和协调配合,而且配合双方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缺一不可。配偶权派生的同居权是婚后男女一方都享有与对方以配偶身份***同生活于同一住所的权利,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 家庭暴力 。因此,无性婚姻是可以通过 诉讼离婚 的。 目前审判中主要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意见》来处理该类问题。该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 禁止结婚 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 夫妻感情破裂 ,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而判决离婚前提是主张离婚一方要能举出完整的相关 证据 予以证明。 二、无性婚姻 诉讼 应注意哪些? 无性婚姻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收集无性婚姻的有关证据。夫妻一方有生理上或精神上的疾病导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首先应当积极治疗。在治疗无效的情形下另一方应保存好相关治疗病历。以防诉讼中发生举证困难。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在对方否认没有夫妻生活的情形时,负责举证一方将很难得到有力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负有 举证责任 的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无性婚姻诉讼涉及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无性婚姻诉讼一般会涉及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生理疾病或精神疾病,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 及一些当事人有同性恋等个人绝密隐私。如公开审理势必会将这些隐私公之于众。建议当事人及其授权的 代理 律师 在 开庭审理 前申请不公开如审理。 由此可见,《民法典》关于夫妻生活其实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但是,只是用夫妻双方之间相互有忠实义务简单的进行了概括,并没有对于夫妻生活做出其他细节上的规定,但是在这里的忠实义务当然就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的。所以有些人以对方长期,不履行性生活为由提出离婚的法律上也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