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宪政制度史中,属于梭伦立法的内容有哪些
梭伦立法的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1)颁布“解负令”。废除公民以人身作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人身奴役。(2)颁布了一系列发展社会经济的条例。如“土地最大限度法”、“高利贷限制法”、“禁止奢侈法”等,规定个人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禁止买卖婚姻,统一度量衡,允许土地分割和转让、扩展雅典对外贸易等。(3)颁布了一系列政治制度改革的法律。废除了世袭贵族的政治特权而代之以财产法定资格。把全体公民,按照财产法定资格划分为四个等级:富农、骑士、中农、贫民,分别规定与其等级相应的政治权利。(4)创立新的国家管理机构“四百人议事会"和“陪审法庭”,以限制和削弱贵族会议权力。(5)废止德拉古“用血写成的”法律,仅保留了有关杀人罪的条款。宣布一切有关杀人的案件均由法院审理,禁止血亲复仇。
梭伦立法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中的重要里程碑,在古希腊法律史上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