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事件是什么?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004年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4名受害学生均为马加爵的同学。

2004年2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2004年3月15日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扩展资料

马加爵事件的深层意义:2004年3月17日,邹云翔先生曾说,“有关报道提及贫穷曾经驱使马加爵到搬家公司工作,每天以一个馒头度日,贫穷并不必然导致反社会的性格产生。

但常常与贫穷相伴的自卑却往往使人仇视社会;同时马加爵作为一个在农村长大的学生,到达城市往往又产生了文化上的不适应,妨碍了其对于所生活环境的认同。

当文化的不适应与贫穷交结在一起、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时候,人的性格就会在潜移默化中被扭曲,任何一个小小的挫折都可能导致扭曲的性格的总暴露,从而产生了非理智性的犯罪恶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大学生的精神疾患问题,只停留在精神的“疗治”上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必须特别注重精神、物质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利用,避免简单化。

但是,也必须强调指出:一个人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或者贫穷,绝不应当用杀人来进行报复。不能把一切都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他人。

我们要警惕一种貌似深刻的社会学解释,模糊、替代甚至颠覆着维系文明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正当行为规则:每个人只是他自己,他要承担自己行为的一切风险。我们要实施一种普遍的文明教化,把有关人和文明的最基本规则,灌输给每个人,使这些戒律能够在激情、在罪恶的欲望涌动的时候,有效地起到约束作用。

人民网-关于马加爵案的深层思考

百度百科-马加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