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更新实施细则
北京城市更新实施细则如下:
1、为了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推动城市更新,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激发城市活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3、本市城市更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
4、本市城市更新工作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政府统筹、市场运作,科技赋能、绿色发展,问题导向、有序推进,多元参与、***建***享的原则,实行“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五条
城乡经济的发展应当适合本市的性质和特点,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第三产业,严格限制耗能多、用水多、运量大、占地大、污染严重的产业。